在川北古城阆中,提起市文化教育局原局长冉隆聪,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们评价说,他既是一位才子,又是一位腐败分子——他因治学有方的政绩和利用手中权力敛聚钱财而闻名。日前,他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收了钱就给工程 生于1963年的冉隆聪虽是贫苦农民出生,但他聪明过人,在上大学时入了党,2001年12月,就任阆中市文化教育局局长。冉隆聪就任局长伊始,便大力推行学校按市场运作模式扩大校区,修建教师、学生公寓等。 阆中水观中学开始按这一模式陆续修建教学楼、教师公寓、学生公寓。在阆中教育系统内,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系统内的一切基建工程由局下属的建筑公司承建。在2001年下半年修建学生食堂时,公司指派牟某任项目经理,但牟某同时又中标承揽了利润更为丰厚的省道302线油路铺设工程,无暇顾及水观中学的食堂。工程不能在2002年秋季开学之前完工,势必影响学校的教学,学校领导便把牟某拖延工程进度一事反映到冉隆聪处,冉带上公司经理赶赴水观中学现场办公。见工地还是一个大水坑,他顿时火冒三丈,先是对经理一顿斥责,然后以命令口气对经理说:“如果工程在2002年7月前不能完工,两年之内不能给牟某工程。”但牟某终因没有分身术,食堂在第二年开学后的9月才完工。此后,学校又准备修建学生公寓,因冉局长发了话,公司经理欲将工程交给另一施工员李某承建,李某为此做好了施工的准备。这时,牟某准备了1万元来试探,冉收下了。不几天,颇有心机的牟某写了一份报告,要求继续承建水观中学学生公寓。冉隆聪批了“同意”。 几天后,牟某再次以“感谢费”的名义给冉隆聪奉献了2万元。为了今后办事顺利,牟某又趁热打铁,于2003年的春节、中秋节两次共计送给冉隆聪1万元。 从此事中,冉隆聪尝到了甜头。于是,他把教委建筑公司当成自己的自留地,教育系统内的建筑工程都由他决定让谁做。 2002年上半年,施工员孙某利用冉隆聪的上级关系,经冉同意,承建了东城小学的校舍工程。2003年初,阆师附小也准备征地扩大校舍,孙某得知后,继续找这位上级帮其说情,但这次无论怎样说,冉隆聪就是不给面子。2003年2月的一个晚上,孙某将5万元送到冉隆聪家。事后,由于冉隆聪案发,阆师附小工程因其他原因一直未动工,孙某送的5万元便打了水漂。 聚敛钱财有妙道 冉隆聪除利用权力寻租外,还采取其他巧妙的方式来聚敛钱财,可谓“取之有道”。 年末岁尾正是贪官污吏收获不义之财的大好时节。至于冉隆聪收受了哪些人的拜年钱,至今仍是一个黑洞。在冉隆聪退清了全部赃款,案件起诉后,办案人员又意外发现在某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集资账户上,以冉妻之名还有一笔数额可观的存款。另外,据不完全查证,冉隆聪热衷玩“工作麻将”,在他任局长的两年时间中,不计算“赢”的钱,仅打牌收受的“垫底充电”的礼金就有1.3万元。 虽说冉隆聪见钱就收,但他也有“廉洁”的时候,不能收的钱,他作过“退还”和“上缴”的处理。 2003年春节,建筑公司经理以拜年的名义给冉送去3万元。几个月后,两个人因工作问题发生矛盾,冉把经理的职免了。后来,他将收受的3万元恋恋不舍地上交。为此,冉隆聪在局里落得廉洁的美名,换来了一点光彩。 法庭翻供遭严惩 后来,富有正义感的局机关干部将冉举报到检察机关。2003年12月26日,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2004年4月9日,冉隆聪被逮捕。 今年10月下旬,阆中市人民法院对其公开审理。庭审中,冉隆聪突然翻供,称收受孙某的5万元是在办案人员的威逼、恫吓,询问时间超过12小时后,在不清醒的状态下违心编造的,辩护人也对冉接受审讯超过12小时提出质疑。面对法庭出现的变化,公诉人把侦查中对主要证人和他本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在法庭展示,多媒体示证使冉隆聪的抵赖和狡辩不攻自破。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在等待宣判时,冉妻也突然推翻以前的证词,给有关部门书写冉隆聪被冤的申诉书,称孙某送的5万元是借款,不是受贿,并有一张借条来佐证。为慎重起见,检察机关对冉妻提出的问题又作了全面的调查,孙某向办案人员陈述了冉妻要自己推翻以前证词的前后经过。原来,冉妻看到丈夫在法庭翻供被驳回后,心生一计。秘密邀孙某来家,一把鼻涕一把泪,要孙某无论如何都要救丈夫一把。冉妻的哭诉,使孙某动了恻隐之心,双方虚写了一份借条来作证。10月28日,法庭宣判,根据法律规定,原本可以对冉隆聪主动交代收受孙某5万元认定为自首,从轻处罚,由于他的翻供,自首这一情节便作了否认,以受贿9.5万元,判处冉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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